2006年7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模塑”)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华模塑”)50%股权以人民币6,90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南模塑。 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转让事宜和协议(详见2006年8月1日、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鉴于五龙公司董事会和江南模塑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见该公司2006年9月19日公告)均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因此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规定,该协议业已生效。同时,江南模塑已按约向五龙公司支付了第一笔转让价款人民币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