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被依法拍卖的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05)内执字第149-8号],因四川省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与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泰电子有限公司一般借款合同一案,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的534.6万股社会法人股份(股东编号:B880665430、证券代码:600747)。
    现因诉讼需要,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欲拍卖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的534.6万股社会法人股份。经资产评估方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评估,该534.6万股社会法人股分每股价值1.95元,总价值1042.47万元,本公司对该评估报告没有异议。
    二、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清欠情况说明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现大股东大显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我公司资金余额为29,321.88万元。至2006年9月30日,大显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已清偿公司欠款9,788.68万元,尚欠19,533.2万元。
    公司对未能在原承诺期———2006年9月30日前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向各位股东深表歉意,公司将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尽快研究出新的清欠方案并于近期公告。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下发了《关于同意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意见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06]220号文件,同意以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新投入的资产和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