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0日11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长阎树忠先生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富拉尔基支行申请办理6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期限六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同意公司为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富拉尔基支行申请办理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债权人)申请借款(包括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各种业务)人民币贰仟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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