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被担保人名称: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11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100万元。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齐齐哈尔商业银行富拉尔基区支行办理6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和办理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两项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7月成立的民有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人代表为杨春利,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沥青、工业萘、蒽油、洗油、粗酚生产。
    截止2006年8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90万元,所有者权益23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65万元,利润总额1214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从银行贷款发放日起至银行贷款到期日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且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看好,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生产经营稳定。鉴于被担保人的盈利情况、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038万元(含本次担保11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齐齐哈尔德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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