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送红股0.3股(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6元;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4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每股转增0.1股,每10股转增1股。
    ●股权登记日:2006年10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10月1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0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10月25日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8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一、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1-6月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530,255.3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153,025.5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153,025.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4,129,752.63 元,2006年中期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7,353,956.94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0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8,277,256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并派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2006年6月30日总股本118,277,256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
    3、发放年度:2006年中期
    4、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10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4元
    6、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6元;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4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0月18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10月19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10月2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10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10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现金红利、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本次现金股利发放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
    六、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股份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4,139,000 29,655,600 103,794,6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4,138,256 17,655,302 61,793,558
股份合计 118,277,256 47,310,902 165,588,158
    七、实施本次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计算,公司2006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25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2、咨询电话:0991-6689800
    3、传 真:0991-6689882
    4、咨询联系人:杨波 衡晓英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