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门牌设置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06】119号)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