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6日以书面决议案形式举行,全体十一名董事就书面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编制的未经审计的二〇〇六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授权任何一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在公告前对报告稿酌情作出适当的且性质非重大的必要修改。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06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通知》有关规定,指示董事会秘书基于在市场铜价维持目前高位的条件下及公司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本公司年度的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望增长100%以上,就此做出预增公告。
    三、批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相关的公告事宜,并指示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分别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伦敦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的公告稿,刊登在指定的报章、网站及本公司网站(www.jxcc.com)上。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