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16日),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向部分政协委员透露,本市在2010年前将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
据市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这批陆续需要进行改造的建筑占本市既有非节能建筑的四分之一,包括政府办公建筑13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1000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2500万平方米和居住建筑400万平方米。
据悉,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政府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由财政拨款,住宅和公益性设施的改造费用由财政和产权人共同承担,而用于经营性的建筑改造费用由其产权人承担。
冯可梁还向关注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政协委员透露,2010年全市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将比2003年的实际水平降低17%,其中住宅建筑采暖平均能耗降低23%,公共建筑采暖能耗降低14.5%。“十一五”期间,全市供热系统热效率平均提高10%,实际平均能耗降低10%以上。
此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将达到建筑总能耗的4%,其中2010年建成太阳能供热建筑100万平方米,地热源、污水源、生物质能供热的建筑达到150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