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06年10月18日在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董事4名。会议由陈辰康监事长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实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利于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为公司子公司500万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该笔贷款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