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 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0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评价[2005]992号)要求,“纳入统一委托审计范围的企业,除所属境外企业和因特殊情况报经国资委批准可以不纳入统一委托审计范围外,其他子企业(包括控股的上市公司)均须纳入统一委托审计范围。” 经国资委组织招标,确定了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因此,公司需相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一年期贸易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一年期贸易融资授信,要求本公司为其进行连带责任担保。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为此笔贸易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7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周旗钢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重掺砷硅单晶(片)、区熔硅单晶(片)、提供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本公司持有其69.5652%的股份。
    截至200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024万元,负债总额13697万元,净资产22327万元,该公司2006年1-6月实现利润217万元。
    (三)董事会的意见
    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是为了支持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认为: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意为其申请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6年10月2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75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9 %,无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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