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股改程序;
    2、公司将根据沟通情况尽快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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