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点整
    2.召开地点:浙江省人民大会堂(杭州市省府路9号)二楼宁波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11月22日下午3点整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国家股股东及全体B股股东;股东可亲自参加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所有议案详见深圳交易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一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即以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决定;
    2、除上述第一项议案外均为普通议案,即以参会的全体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决定。
    三、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06年11月28日下午15点30分。
    3、登记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提交文件的要求: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帐户卡、盖有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其它事项
    1、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357号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22 ;电话:(0571)85780432、85780198;传真:(0571)85780433;联系人:俞昌权、周勇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人须列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决意见:是、否,或弃权。
    委托人(或法人股东单位)股东帐号及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