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展2006年上半年新发生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该等担保均系以
前年度提供的担保在2006年上半年到期续保。上述续保的发生日期均处于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最忙时期,公司董事会一直忙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致使公司疏
忽了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及时披露,仅在2006年度半年报中披露,以定期报告形
式代替临时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未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上述信息向广大投
资者致歉!现将有关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召开股东会
,会议审议同意阳光地产为福州保税区东君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州
市台江支行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续保)。
    2、阳光地产于2006年4月28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同意阳光地产为福州
保税区衡盛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台江支行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续保)。
    3、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福州马江支行借款人民币1200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续保)。
    4、阳光地产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为省电子信息集团向中国
银行福州马江支行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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