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居民超过11万人,最高每人每月290元;农村低保人数约5.2万人,最高每人每月230元。大连——低保资金 列入预算
10月1日起,辽宁省大连市开始实行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连市享受城市低保的居民增加到11万人以上,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将要支付1.9亿元的低保金,预算增幅达66.58%。 随着大连市政府不断加大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保障面也随之扩大,目前,全市享受低保政策的人数已达16万人以上。
大连市自1995年正式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52亿元,748.36万人次获得了低保救助;自1997年开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试点,2005年首次统一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农村低保人数约5.2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07亿元,救助低保户20.2万次。
低保制度保障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城乡稳定和社会和谐。目前,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最高每人每月29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为最高每人每月230元。
在资金保障方面,大连市坚持政府责任原则,建立了低保资金按比例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的“大连模式”,县(市)区承担的比例根据其经济状况确定。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市区,如市内四区及旅顺口区、金州区,城市低保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5∶3.5的比例承担,农村低保资金按照3∶7的比例承担;对于经济状况稍差的县(市),如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城市低保资金则按7.5∶2.5比例列入市、县(市)年度财政预算,农村低保资金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支出。(王金海)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