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920,4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0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获付3.5股的比例取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共计10,500,000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0月21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005年10月28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6年10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6,920,400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4.60%,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4.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1%;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 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 4,550,400 4,550,400 9.60 9.36 4.74
2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2,370,000 2,370,000 5.00 4.88 2.47
合计 6,920,400 14.60 14.24 7.21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履行承诺
孙建江 60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
邵志明
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 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履行承诺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7,400,000 40,479,600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7,400,000 40,479,600
其中: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370,00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4,843,740 30,293,34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186,260 10,186,260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2.内部职工股
3.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高管股份
5.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7,400,000 40,479,6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8,600,000 55,520,400
1.人民币普通股 48,600,000 55,520,4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8,600,000 55,520,400
三、股份总数 96,000,000 96,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止2006年10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未发现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发生违反有关精工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不存在在尚未完全履行有关精工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前出售精工科技股份的情形;
    3、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若出售其所持有的精工科技股份不涉及额外的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认为:
    1、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所持精工科技股份将自精工科技限售股份流通公告规定之日起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邵志明持有的限售股份尚不具备全部或部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条件。
    3、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出售精工科技股份还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及各自的其他有关承诺。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股份如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