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3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在保证公司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关于〈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高档服装里布项目〉二期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1、原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由公司与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双方共同投资设立。修改为:公司、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中海恒纺织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设立。
    2、原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70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4,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以土地、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作价投资3,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修改为: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4,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以设备作价投资1597万元,现金出资4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01%;苏州工业园区中海恒纺织发展有限公司以土地3.3348公顷使用权作价投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99%。
    二、会议以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