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共同举办的“中国公共服务体制:中央与地方关系”国际研讨会于2006年10月28日、29日在海口顺利召开,搜狐财经作为本次论坛的战略合作伙伴从现场发回精彩报道。下面是魏加宁(魏加宁新闻,魏加宁说吧)孙晓文点评第七单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中央、地方关系。
魏加宁:大家早上好。从我们这一单元的讨论,大家可以看得出来,非常的精彩。而且观点、分歧也比较大,让我来做评论确实有点勉为其难,发言人都是我们国家财税方面的大专家,但是给了这个任务后,我感觉还是需要尽自己的一点职责。
我听下来感觉分歧比较大的有这么几个问题。一个就是如何理解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政的收入所占的比重,很明显,对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再一个就是如何理解财权,一种理解就是指的是税收征管权,另一种是转移支付。第三个分歧比较大的,说的分歧实际上是潜在的一种共识,就是对转移支付问题的看法,我感觉到实际上出在我们现在转移支付不够规范、不够透明,而且我也感觉到,这个分歧在中央部门工作的同志的观点和在地方部门工作的同志的观点好象不太一致。我也算是在中央部门工作,我觉得会议组织者安排得很巧妙,评论员也有来自地方的同志。
第一位,戎生灵主任的发言,首先提出来我们国家现在经济社会“一腿长、一腿短”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改革开放初期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经济发展问题,经过多年的争论和探索,党中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我们解决经济问题指明了方向,而且经过实践的证明,这些年经济保持了快速的增长。经济问题解决比较好,但是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所以新一届的中央领导提出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是从经济上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社会角度讲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问题的提出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刚才戎生灵主任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腿长、一腿短”的问题。这是一个观点。
再有戎生灵主任提到了分权的问题,我觉得专家学者潜在的一种共识,就是中国是一个非常大的国家,人口众多,实际上从长远来看,权力应当是适当的分权,市场经济是一种分权的体制,但是分权之后会不会失控,是中央政府最担心的问题。我昨天在介绍日本经验时,主要是在一个地方自治的体制下,中央政府如何对地方政府进行控制,施加影响。昨天我是从几个方面,包括机构的设置方面,包括人员交流方面,行政司法干预方面、财力的配置方面,还有事权的划分方面介绍了日本的经验。如果进行分权的话,中央政府如何有效地保持对地方政府的适当控制是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
我比较赞成戎生灵主任提出的,转移支付最关键的是要把支付做得规范、透明,这个问题中是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政府层级的问题。
我比较赞成倪红日女士首先提到政府间财政关系计算中的问题,如果概念不清楚,不准确,对事物理解就有问题。倪红日女士也提到,转移支付的比重比较小,我认为最重要还是把转移支付做得规范透明。我觉得更深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今后怎么办?是前进还是后退?有些争论,当然有同志提到了对于财权的界定有不同的看法,现在要警惕的是财权、事权相匹配的理由实际上是想往后退,这恐怕是比较危险的倾向。我个人认为中央恐怕还是该收上来的还是要收上来,最主要的是要做规范。
关于刘尚希所长谈到政府间关系,他提出了几个问题,也是比较关键的,一个是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对流行的看法进行了深入的谈讨,他的很多观点我是比较赞成的。讲到国际上中央财政一般占收入比较高,但大部分转移到地方。实际上他们几个人谈的问题核心都是在转移支付,症结都在转移支付这个问题上。
另外,关于刘尚希所长提到的地方政府举债问题,我也赞成这个观点,现在要把举债的问题细化,看是否可行。不允许地方举债这个问题恐怕是要考虑,地方举债的危险性也需要注意。
清华大学的朱慈蕴教授也提出了对财权理解的问题,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看法,另外她提到了警察和司法审判权应该收归中央,我觉得这个比较关键。我昨天介绍日本体制的问题,警察权的调整有一个过程,战前是在中央政府,战后初期美国当时是为了把它的国家机器打碎,就放到了基层政府,后来又重新上收,到了都道府县,最终是不是收到中央,日本也有讨论。司法权我认为一定要收到中央,作为中央集权的政府司法权是非常重要的。
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乔依德的发言中总结性的评论比我总结要好得多。谢谢。
沃夫冈.莱尔特:感谢魏加宁先生,现在我们听一听地方代表的发言,也就是孙晓文主任的发言。
孙晓文:各位代表好,今天这一节讨论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前面魏加宁先生做了一个很好的评论。我想首先要说,祝贺中改院建院15周年,对15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敬佩。今天讨论的议题是一个非常有现实性,理论性的题目,尤其是大会开始时,迟院长提出的公共均等化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我个人也感到非常的务实,也很有收获。很可能也这是当前我们国家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和行政改革的一个结合点,或者是一个通道。
这几天我参加了一些讨论,确实是很有收获。我从刚才的讨论里看,有这样几点理解。宁夏的戎生灵主任直面了分税制以后的现实问题,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到这样的结论,同时就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倪红日教授就怎么看待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进行演讲,对我很有启发。接下来我感觉到几位专家的讨论有一定的距离,这个很正常,这里面讲到一个财权事权和财力的问题,似乎在这里财权受到了不同角度的挤压。一方面观点讲,涉及事权、财权、财力中,财力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从公民权,从事权这个角度来讲财力的匹配,我看这可能都有道理,有利于我们综合考虑问题。这三个问题怎么结合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借此机会我想谈一点简单的看法,我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简明扼要的几点认识。第一个看法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么大的一个题目,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涉及到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第二个什么是均等化?第三由此提出的中央和地方关系这三个层面。
就我的理解,这样一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这样几点,第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应该是有限的和具体的,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是经济发展支持一个社会和完善,也是社会问题的经济解决,基于我们现在的国情和财力,以及外国经验的一些背景,这样一些基本公共服务恐怕是带有阶段性的,也是当前急需的一些具体领域是可以具体量化和操作,可能水平会很高,但是不能重蹈过去政府的大包大揽。
第二,这个均等化应该是统一的,基本一致的,不是分区域,分阶层。应该是面向全国公民的,基本一致的,第三,这样一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主导的,中央主导的,这样一种服务是非私人性的,是非盈利的,是对市场的补充,并不排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第四,和上面的评论有关,这样一种基本公共服务由财力支撑到财政保障,做了比较多的基本公共服务所涉及的。我们的财政体制问题需要改革。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要办的事和财力情况是倒置。我们的受教育权、养老权是否与全国基本一样呢?山村的农民和城市居民是不是一样?是地方政府承担好,还是中央政府承担好呢?这值得我们进一步的讨论。需要根据新的形势不断地完善。
最后说一点看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实际上重点和突破口是在西部、在农村,从理论上讲是对公民基本权益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弱势群体境遇改善提供基本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体制,需要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经过我们的努力,应该说能够实现这样一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用中国传统文化中讲,需要实现“幼有所教,病有所依,老有所养”,这样社会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