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 年10 月15 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6 年10 月26 日下午15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际到会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6 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6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生物制品分公司改设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柳州血液制品分公司改设子公司有助于该公司在参与浆站改制、项目申报、设备购置及税收等方面争取优惠政策,能进一步促进企业快速、协调发展,同意改为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血液技术分公司改设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辽阳血液技术分公司改设子公司有助于该公司在参与浆站改制、项目申报、设备购置及税收等方面争取优惠政策,能进一步促进企业快速、协调发展,同意改为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上述议案中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 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