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志波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参会董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正文详见2006年10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通过关于聘请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出任公司法律顾问的提案
    鉴于公司当前及今后的经营业务发展区域和发展方向将立足于云南为主,为保证公司办理相关事务的便捷和效率,经公司与北京市嘉铭律师事务所友好协商,该所将不再出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董事会对北京市嘉铭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良好服务及有益帮助表示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会议一致决定聘请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出任公司法律顾问,聘期为一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同日,顾问费用参考云南辖区上市公司标准授权公司经理层另行商定支付。该法律顾问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为公司出具所需的法律文书外,还应为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
    经表决,会议一致同意聘请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三、公司2006全年业绩预告
    本公司在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06年1-12月份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相关说明如下:
    (一)预计2006年1-12月份公司经营业绩
    1、业绩预计区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计情况:经初步测算,公司2006年度累计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将在400%以上。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战略调整基本完成,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成本管理和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各项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投资收益稳步增长。
    (二)公司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在
    净利润:2005年1-12月份净利润4,942,375.72元;每股收益0.025元。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