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起草的《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下称《条例》) 今日开始施行。
这是该省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饥渴”方面做出诸多尝试后,将破解这一难题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系统工程的又一举措,开始全方位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高剑明称,《条例》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对占浙江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进行强势扶植,以促进浙江由“中小企业大省”向“中小企业强省”过渡。
据了解,这部《条例》“历经两年,数易其稿”,是一部符合浙江特色、大力培育“草根经济”的地方性法规。
在《条例》实行之际,《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对高剑明副局长进行了独家专访。
《第一财经日报》:这是浙江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能否介绍一下其出台的背景?
高剑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势在全国较为突出。到2005年,全省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税金和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2003年和2004年,在全国500家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中,浙江分别占了108家和105家,均居全国首位。
但一直以来,浙江并没有一个对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的资金以及各种要素资源扶持的总体框架。《条例》的出台,就是试图以具有浙江特色的中小企业地方性法规,全面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第一财经日报》:作为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法规,《条例》的主要指导思想是什么?
高剑明:2002年国家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标志着“抓大扶小”方针政策的基本框架确立。浙江制定的《条例》,在国家的政策下,按照企业一般的成长规律,把“扶小”作为基本的立法指导思想。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只有牢牢抓住企业成长这条主线,以小型企业为源头,以中型企业为重头,以大型企业为龙头,坚持分类指导,实行“抓大”与“扶小”并举,才能实现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第一财经日报》:你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内容。
高剑明:根据《条例》,浙江将从创业扶持、资金支持、信用担保、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九个方面力促中小企业发展。
在创业扶持方面,《条例》也对中小企业的准入作出了政策性落实:“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都应当允许中小企业准入经营。”此外,工商、财税、用工、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软环境的营造,也首次被列入法规。
《第一财经日报》:在中小企业发展中,你认为最突出的矛盾是什么?《条例》有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
高剑明:融资难是时下浙江中小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下小企业的突出矛盾,浙江为此提出的解决办法是:银政合力。
根据《条例》,在政府层面,浙江的省级财政预算将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省级财政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各项资金,也将向中小企业倾斜;在银行层面,浙江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融资合作,各银行和银监机构将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第一财经日报》:有人认为,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难度相当大。对此,你怎么看?
高剑明:中小企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银行和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关心、重视和扶持。
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碰到问题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这个情况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我国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在发展环境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上述矛盾更为突出,更需要各方努力营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国际上扶持中小企业的成熟做法是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使他们能够与大企业进行公平的竞争。目前,浙江省正在向这种理念转变,加快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相信经过努力,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会得到改观。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