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瑞福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的议案(详见2006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维维乳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福得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瑞福得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即2200万股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此次转让完成后,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和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宁夏东方乳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将办理股权过户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