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济适用房的调控政策一直备受关注。(资料图片)
北京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获批准———
经过一个月公示,《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新近获得市政府的批准,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专家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公示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记者发现,公示稿中“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已改为“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
“由于大量公众反对,‘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回购’一条被取消,但是在资格人群内部循环依然是经济适用房的流转方式。”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说。《规划》提出,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建立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由政策性商品住房向保障类住房的过渡,界定并严格审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
根据该规划,“十一五”期间,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万至60万平方米,约1万套,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
目前北京已确定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用于危改项目和协议出让遗留项目居住用地共约80平方公里,其中安排36平方公里作为今明两年新审批居住用地。其中在城市公共交通走廊沿线选择一定比例居住用地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安排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居住用地约3平方公里;考虑居民出行的方式和需求,在城市的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线选择若干地块,进行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试点。
据介绍,这些经济适用住房将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均在90平方米以下。
“按照租售并举的原则,政府要健全和规范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流转和管理机制。”市规划委这位负责人说,今后要通过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住房和公有住房资源的整合,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体系,用于解决“夹心层”、引进人才、处于婚育阶段年轻人等人群的住房问题。“让拥挤的购房大军分流一些到租房市场,可以有效地缓解房地产市场紧张的供需关系。”(梁琦)
北京住房规划取消回购经适房条款 大户型高征税
经济适用房布局。制图 鲁嘉 李铁雄
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已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准,并于昨日(3日)下发。与公示稿不同的是,公示中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的说法被删除。同时,拟采用“内循环”制度的经济适用房也仅仅针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房屋。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