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对价股
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11月10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11月13日。
    5、2006年11月1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11月13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1月13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
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S 新大洲"变为"新大洲A",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
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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