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炎: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据新华社电
11月16日,国务院召开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曾培炎强调,以深化煤炭资源矿业权有偿取得和建立开发成本合理负担制度为核心,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执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无论是新设的煤炭资源矿业权,还是以前已经无偿取得的矿业权都要有偿使用。新设立的矿业权原则上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二是健全资源开发成本合理分摊机制,煤矿企业在煤炭生产销售中,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提取煤矿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三是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关系,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收入,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成,主要留给地方,按照“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原则,加大对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合理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加强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业市场秩序。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点范围包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贵州、陕西等8个煤炭主产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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