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本公司目前流通股股本213,622,596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
3.1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安排对价66,233,005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虽然表示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但其所持非流通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同意对上述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先行代为垫付。
代为垫付后,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本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非流通股股东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8日
2、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12月18日
3、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14日-2006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
14日-2006年12月18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14日
9:30-2006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11月20日起停牌,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11月3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11月29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11月29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沟通结果。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
12月11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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