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06年11月16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刘永佶独立董事、全泽独立董事因出差未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