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按要求采购 财政部门可拒付资金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刘世昕)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购买公务用轻型车的范围将被限定在5家公司的9个品牌系列,这样一个限定来源于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刚刚颁布的我国首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官员解释说,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所划定的产品必须是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除了轻型车外,这份采购清单划定的产品还包括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水性涂料、人造木质板材、木地板、家具、电视机、轻质墙体板材、塑料门窗、建筑用塑料管材、卫生陶瓷等81家企业的14类、856个型号的产品。
业界人士发现,一些被市场认为是标准公务用车的,如帕萨特、桑塔纳等车型,并不在这份清单中;一些在建材市场名气很大的产品,也不在清单之列。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明解释说,两部门发布的目录名称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意味着,凡进入清单的产品必须先取得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资格。
而如果采购人未按要求采购,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目前一些市场上知名度很高的品牌,有可能因为没有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而不能进入政府采购目录。赵英明强调,清单目录将是动态的,环保部门会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产品名单;同时,已列入清单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有效期如果过期,或达不到相应的标准,也将失去资格。
赵英明说,两部门在选择中还考虑了产品技术性能、信誉度及市场成熟度等指标。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表明,2005年全国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各级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资金量巨大的政府采购加上绿色元素后,会对相关产品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他们并没有研究各类产品的市场格局会有怎样的变化。但是值得注意的观点是,政府采购不单纯的是花钱买东西;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政府采购这种行为影响和引导消费者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