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日前从东方电子案代理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处获悉,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将在12月第二次开庭,开庭时间为12月18日起的一周,被告已调整为东方电子及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
此前,由另一位代理律师???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顾文江代理的首批100个原告的诉讼已于9月上旬开庭。
宋一欣表示,他已接到青岛市中院的交换证据及开庭通知,涉及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的曹小妹等197名原告,被告经调整后,为东方电子及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公司,开庭时间为12月18日起的一周。
而为了与东方电子公司以和解方式早日了结此案,“东方电子案和解集体谈判原告律师团”昨天还向东方电子新领导层发去了一封公开信。公开信称,律师团愿意在青岛市中院主持下,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同东方电子公司一起以和解的方式早日了结该案。该律师团由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律师事务所的原告代理律师组成,代表着占总起诉标的额三分之二即3亿元的原告。
今年8月,东方电子公司进行了股改,东方电子集团在股改方案中承诺,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60,211,200股东方电子公司股份承担65%的赔偿责任,并在通过股改方案后的6个月内解决该案。
这是继向烟台国资委、烟台市政府递交《关于呼吁督促东方电子公司全面履行股改承诺的请求函》之后,原告律师团第三次联名上书。
作为迄今为止我国起诉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自2003年上海股民曹小妹和青岛股民陈鸿君等人起诉开始已历时三年。统计显示,至今已有6989名投资者向东方电子提出索赔,由于一部分投资者采用的是共同诉讼形式,案件总计达2716个,诉讼总标的为4.42亿元,诉讼费用约1800万元,两者合计约4.6亿元。今年9月5日-12日,首批东方电子原告的诉讼已进行了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涉及该案毕晓燕等100名原告。
早报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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