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索 芙 特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通作投资有限
公司发来的《关于股权质押的函》。广东通作告知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12月
12日将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2310万股办理了股权质押,日前质押期已满。
广东通作于2006年11月20日重新办理了新的股权质押手续。为了确保2006年11
月20日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
签订的2006年信字第119号借款合同的履行,广东通作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
股份2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自2006年11
月21日至2007年11月16日止。
    上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公告日,广东通作累计质押限售流通
股份共计2310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