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与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大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鑫铜业)的控股子公司]等存在日 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在公司年度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中,发现公司下属分公司 向恒鑫铜业采购了主要原料电解铜,发生金额共计6462.23万元,上述交易价格均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且已履行完毕。
    由于采购人员及分公司财务人员误认为上述交易行为包含在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故该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程序,违反了有关规 定,公司现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