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S 圣雪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以债权债务重组
方式减少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议案。
    一、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明细如下: 因公司欠付宁夏同心县祥福绒毛有限公
司等5家企业货款合计18435313.60元,经公司与债权人和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协商一致,5家债权人均同意由宁夏圣雪绒代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偿还
公司所欠上述企业的债务,以此减少宁夏圣雪绒对公司的欠款。 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尚欠唐县瑞丰绒业有限公司货款合计
14682040.50元,经上海圣雪绒与债权人和宁夏圣雪绒协商一致,债权人同意由宁
夏圣雪绒代上海圣雪绒履行还款义务,偿还上海圣雪绒所欠上述企业的债务;上
海圣雪绒因上述原因形成所欠宁夏圣雪绒14682040.50元,经公司与宁夏圣雪绒
协商,上海圣雪绒同意宁夏圣雪绒将上述债权转移给公司。此债权债务转移将减
少宁夏圣雪绒对公司的欠款,形成宁夏圣雪绒应收上海圣雪绒14682040.50元债
权。 以上债权债务重组后将减少宁夏圣雪绒对公司的欠款合计33117354.10元
。
    二、截至2006年10月18日,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余额为
210623788.28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圣雪绒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为177506434.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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