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刘冬鹏5年前摔断双腿,丧失工作能力,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如今,他的生活虽然仍不富裕,可全家已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住上了廉租房,每月可以靠低保金和粮油补助款维持生计。像刘冬鹏一样,得益于已经建立的涵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中国7000多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十五”期间,中国初步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灾民救助、农村五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政策优惠相配套,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并从随机、临时救助向制度化保障发展。
在城市低保方面,各地初步形成了健全的法规政策体系和透明高效的运行机制,低保人数稳定在每年2200万人左右,实现了应保尽保基础上的分类救助、动态管理,建立了与就业再就业的联动机制。据悉,全国平均低保标准2003年为149元,到2006年第三季度上升至162元;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从2003年的58元上升至2006年9月份的80元。
在农村低保方面,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人数达到1222万。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的原则,也全部建立了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保障了717万困难群众的生活。中国农村还实行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政府财政供养五保对象。截至2006年三季度,中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467万人,年人均供养标准超过1000元。
在城市医疗救助方面,“十五”期间中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已达1475个,约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1%;今年1至6月份,累计救助84.8万人次。
在农村医疗救助方面,中国已全面实现制度化。全国所有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基本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今年1至6月份,累计救助贫困农民1250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121万人)。
在灾害应急救助方面,中国各地“十五”期间建立了快速、灵敏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每年及时救助近亿人次,保证了灾民在灾后24小时内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房。(记者柳晓森、潘跃)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