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强行启动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8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138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了工资,这是今年哈尔滨市劳动保障部门启动的数额最大的一笔工资保障金。
据了解,李君等农民工于今年3月到10月间在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南棵小区65号楼承担工程施工工作。工程停工之后,项目经理吕国发突然不知去向,致使138名农民工无法领到工资,农民工多次找到工程施工单位新一建筑工程公司协调,新一建筑工程公司则以工程款已全部拨付给工程指挥部为由推托。
接到农民工的投诉后,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立即与新一开发公司以及新一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并准备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发放农民工工资。但是新一开发公司认为项目经理吕国发去向不明,无法核对账目,应该先找到吕国发。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员介绍,吕国发去向不明,一时难以找到,而如今已进入冬季,农民工工资不能再拖。而且农民工手中持有项目经理吕国发签字的欠条,拖欠工资证据确凿。昨天,在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同意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情况下,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强行启动工资保障金,将88万元工资发放到138名农民工手中。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黑龙江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80%以上都发生在建筑领域,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力度,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2005年年初,黑龙江省实行了适用于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哈尔滨市在全省第一个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为农民工工资上了一道“保险”。
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生拖欠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视情况启动工资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后,经核实没发生拖欠克扣工资情况,保障金本金及利息会一并退还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