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测算,辽宁省铁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这是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自今年6月组建以来完成的又一项重要任务,为整合资源,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奠定了基础。 此外,到本月中旬,全市已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购)置审批表200多份,金额2000多万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今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财政部和辽宁省的要求,铁岭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增设了资产管理科并配备专职人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力求通过各种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在资产合理、有效配置和节约使用等方面有所突破。铁岭市财政局局长孙耀民向记者介绍说,资产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管理行政事业资产使用、租赁、转让和处置等产权事务;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规划,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调剂使用;负责测算和核定各类资产相关费用的定额标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占用资产管理办法;参与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费用预算,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负责行政事业资产流失查处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财政部门专门设立资产管理机构的省市尚不多见,而铁岭市则将这一工作同政府采购紧密结合,建立了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对购置标准、审批程序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如,事业单位编制资产购置项目预算前,需提出申请报告并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审批表》,上报拟购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用款额度,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将购置的资产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政府采购部门依据同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下达采购计划,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从铁岭运行情况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7月,资产管理科首先与行政政法科等有关科室配合,完成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铁岭新城区建设规模调查和测算,制定了《铁岭市新老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方案》,资产整合采取资产置换、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机构整合、完善城市功能为总原则,通过资产整合与资金整合相结合,资产整合与融资相结合,资产整合与机构改革相结合,资产整合与培育市场相结合,对老城区资产进行整和与运营,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提出了新城区建设规模初步意见,为科学规划新城区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数据。二是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并定期核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三是根据资产处置的几种形式,设计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使资产处置程序化、规范化。谈到下一步的打算,孙耀民局长介绍说,他们将通过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结合即将开展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