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12月11日起实施银行设立保险公司将获鼓励
本报记者 俞靓 北京报道
中国银监会昨日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衍生产品、代客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设立保险公司等金融创新业务。 《指引》自12月11日起实施。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表示,目前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仍是利差收入,加快金融创新是当务之急。创新业务包括电子银行产品、信用卡业务、衍生产品、代客理财、资产证券化、设立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在《指引》发布后,银监会将出台量化的监管指标。
《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创新业务。银监会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准入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同时加强持续性监管,注重对新业务整个流程的风险控制。同时,银监会要求对消费者进行“买者自负”原则的教育。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