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民营化虽然是一个解决公用事业低效率的良好方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缺位
在对公交行业进行改革的时候,大可尝试公用事业民营化运作:政府一方面当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建立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要设法从具体的市场运作中脱离出来,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效力
出行难、行路难、交通时间成本不断增加、公交车比自行车还慢……近年来,中国城市交通中的种种“软肋”开始急剧凸显。 建设部某负责人近日发出警告:“如果再不采取断然措施,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某些城市的交通陷入瘫痪将指日可待。”
此言一出,立即引来议论纷纷,某媒体甚至推出“市民建言公交改革BBS留言可获奖”活动。
汽车跑不过自行车
新华社发表文章称,尽管中国城市公共交通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距离当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差距甚远”。其中,出行分担率低、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公交企业亏损严重、公交结构单一、规划“先天不足”等五大问题正日益成为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心腹之痛”。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不足10%,远低于欧洲、日本。近年来,中国城市公交车速越来越低,平均车速只有10公里/小时,比自行车的12公里/小时还慢。
《东方早报》某文章指出,出行分担率低、拥堵情况严重,仅仅属于明患,投入的不足则直接导致城市公交事业暗疾丛生。2004年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28.5亿元,仅占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6.9%,而同期道路桥梁投资占44.7%。建设部门2006年调查的117个城市中,66个城市在公交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施装备和配置更新方面得不到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占被调查城市的56.4%。
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计只有440公里,仅相当于英国伦敦一个城市的规模;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燃油、保险、维修等价格上涨,长期亏损使不少公交企业放缓甚至停止车辆的更新速度,有的对经济效益低下的线路停止运营,有的增大发车间隔和减少发车密度。
《第一财经日报》援引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的话说,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明显下降,刺激了小汽车的发展,而小汽车的激增,又导致交通拥堵急剧蔓延。据测算,北京市区183个主要路口中,严重阻塞的达60%;上海市干道网的平均饱和度达到0.9;南京市主要道路的路段饱和度达到0.87。这些情况又进而造成巨额损失,仇保兴提供了一个数据:2003年,全国因为交通拥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
“拥堵费”引来嘘声一片
《成都商报》援引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刘南的话说,一个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就将进入机动车快速增长期,从而造成大城市交通日益拥堵。我们不能限制车辆的个人拥有权,但可以对车辆的使用进行一定的限制,交通拥堵费就是交通需求管理的一种手段,利用“价格杠杆”解决城市道路的拥挤状况。据了解,英国伦敦从2003年2月开始实行该政策,道路拥堵状况已降低30%。
《南方都市报》刊载文章认为,新加坡、伦敦等地已经收取了多年“拥堵费”,还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人家有效是人家的事情,我们目前根本就不具备收“买路钱”的条件。譬如说,我们的公车实在太多,虽然收拥堵费肯定应该对公车和私车一视同仁的,但对公车收拥堵费的意义在哪里?那不过就是一种“掏口袋”游戏而已吧?把左口袋里的钞票掏到右口袋里去,钱不还是自己的吗?这个拥堵费真的开收的话,事实上也就等于让收拥堵费的地区成了公车的后花园。
《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指出,不排除收取“拥堵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压力,但这一做法的正当性仍然值得怀疑。因为车主既然已经缴纳了养路费,也就拥有在遵守交通规则前提下自由行驶的权利。收取拥堵费并不能单纯因为一定的缓解交通功效而获得正当性,就像任意提高资源价格不能因为诸如“树立人们的节约意识”这样一些借口而获得正当性一样。认为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包括不惜牺牲行政行为的正当性与民众的应有权利,是一种功利主义的行政思维。具体的行政举措不能因其功利主义的有效性而漠视正当性与民众权利对其提出的要求。
公交改革路在何方
《北京商报》援引仇保兴的话说,个别城市将公交视为经济“包袱”,片面推行公交市场化改革,导致企业重经济指标、轻服务质量、忽视安全投入、管理缺位等问题日益严重。针对这些问题,仇保兴明确表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不应当是政府甩包袱、卸责任,而是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进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式、经营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群众提供品种丰富、质量更高的出行服务。”他同时强调,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坚持国有主导,政府要对骨干公交企业保持控股地位,防止将线路和车辆转卖或转包给个人。
《新京报》发表文章指出,公用事业民营化虽然是一个解决公用事业低效率的良好方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缺位,而是要强化政府在脱离市场运行基础上的监管职能,其核心机制就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政府主导的人本主义理念。也就是说,我国政府在对公交行业进行改革的时候,大可尝试公用事业民营化运作:政府一方面当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建立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要设法从具体的市场运作中脱离出来,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效力。
《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指出,很长时间都没听到官员在城市交通问题上作出如此酣畅淋漓的表态了。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一表态可以被视为我国城市交通一次重大的制度转身,即从以车为本、以钱为本转向了以民为本,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市民的出行权,终于被摆在了一个比较优先的位置上。
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待。我们在城市交通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值得所有的城市管理者、决策者认真吸取:那就是要把以民为本作为一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最重要的原则,作为原则中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把中国的城市建设成真正现代化的城市、和谐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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