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若在2006年12月27日前公 司未能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大股东占用资金报告书的无异 议函,则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议题:审议《关于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用以资抵债方式清 偿占用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