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限制二环路以内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开发建设特色街区……日前,北京市商务局公布《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提出了“十一五”商业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对重点商业空间布局的指导方向。
为构建“安全、规范、便利、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服务体系,《规划》提出今后五年北京商业的主要预期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幅达到9%左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470亿元左右;2010年,连锁商业实现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35%左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刷卡消费的比例达到38%以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成“三大任务”,完善“六大体系”。
“三大任务”分别指扩大居民消费、促进行业升级和紧抓奥运机遇。其中,《规划》把扩大居民消费放在了首位。《规划》强调加快城市发展新区、郊区和社区等“三区”商业发展,积极发展租赁、信贷等多种形式的信用消费,鼓励新型消费方式。同时,《规划》提出了完善便利化服务体系、现代流通发展体系、特色经营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规划》还对重点商业空间布局特别是专业市场空间布局进行引导。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重要的城市流通基础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发展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市外围适当地区重点培育发展1-2个大型一级粮油批发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按照“控制数量、促进合并、发展专业、转型创新、服务生活、完善布局、形成枢纽、扩大辐射”的原则,优化布局,提升水平。限制二环路以内小商品市场的发展,鼓励现有的小商品市场改造、转型或迁出;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南三环路以内严格禁止新增小商品批发市场;东西北四环路和五环路之间,南三环路与南四环路之间限制新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向社区菜市场转型;郊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要以满足新城发展和居民生活为目标进行升级改造。
《市场报》 (2006-12-13 第10版)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