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盘点2006年中国经济领域制度建设,督察制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词。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指出,今年以来,一系列围绕土地与房地产调控、环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的督察行动陆续展开,各种督察组、检查组、调查组、巡视组等频频下派地方,如6月和11月分别进行的安全生产督察;7月的土地督察、环保督察;9月的城市规划督察以及10月进行的新开工项目清理督察等。
而事实上,近年来每逢重大政令出台,督察组、巡视组、检查组分赴各地巡回检查已是惯例,而今年尤为频密的督察和垂直管理体系建设,表明中国督察制度和督察体系建设开始进入加速推进阶段。
其背后,则是暗潮涌动的央地关系博弈。
比如土地问题。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现实使地方建设缺乏必要资金;而各地纷纷“卖地生财”的现实,又令中国经济面临失衡、耕地底线面临失守的严重威胁。
除了财权事权不匹配外,目前不尽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也是掣肘央地关系的重要因素。而监察制度的加速推进,可视为中央政府正在以一种新的方式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在新的形势下重构中央和地方关系,如何在不损害地方发展积极性的同时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和法度统一,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谈及此,经济学家常修泽教授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在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有两处提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问题,一处是“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另一处是强调“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分成办法,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这两点虽不可能涵盖央地关系的内容,但却从如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提出了新的思考。
对此,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认为,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很大。但从总的情况来看,目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仍以经济总量为导向,要从根本上协调二者关系,必须通过结构性改革,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方向转变。
在迟福林看来,中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等,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分工不合理,由此造成不同地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供给能力的差距。
解决之道,一方面要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与能力相对称;另一方面,需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公共财政制度。
还需把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下一步调整中央地方关系的重点。这样,既可以抓住中央地方关系的主要矛盾,也又可在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有所作为。(袁元)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