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楼 集团)通知,红楼集团在2005年6月14日以其持有公司的法人股为质押标的与中国 光大银行(下称:光大银行)西湖支行签订的为期一年的贷款合同到期,红楼集团 质押的6425.9132万股股份予以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