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6年
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总经理提议的对公司部门的设置及职能进行调整。
    二、同意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
公司在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下称:民生银行)获得30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包括
2000万元贷款和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中的153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将与民生
银行签署担保合同,担保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达仁堂达二药业有限公司(下称:达二药业
)在北京银行天津市分行(下称:北京银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将与北
京银行签署担保合同,担保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达二药业的另一股东方
天津市津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股权抵押作为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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