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京津市场出现万吨陈化粮、8月北京“福寿螺”事件,到9月上海疑似“瘦肉精”中毒事故、10月的“大闸蟹致癌”事件,再到最近的“苏丹红”鸭蛋、“毒多宝鱼”、“致癌粉丝”,2006年又是一个让人口腹不安的年份。 再回望近几年,毒酒、毒奶粉、毒榨菜、苏丹红辣椒粉、致癌粉丝……“毒食品”、“毒药物”问
题不知从何时起,以太阳黑子爆发之势,吹倒大片多米诺骨牌。
一位医学权威曾开玩笑说“我现在都不知道什么鱼可以吃了”;有人惊呼“食源性疾病已成为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很多人质问“为何十个婆婆管不好一顿饭”;更多的人则被迫接受现实,饭还得吃,所以他们在饭桌上比起了勇气……
老百姓的麻木,是种无奈;而某些部门、少数专家的麻木,则让人悲哀——某鱼类养殖专家就公开表示“人一辈子吃三四吨多宝鱼才会超出安全的药用量”。这种一家之言、一己之见,当可作为一种参考,但从以防万一的角度看,既然含“毒”,就当格外小心,有关的检测标准也当与时俱进,不可死抱老皇历不放。毕竟人命关天啊,岂能把人当小白鼠!
忆往昔,当温饱、生存尚成问题时,人们无暇顾及“添加剂”、“抗药性”等问题;看今朝,面对物质丰富的美好时光,人们似乎突然间发现,原来除了吃饱吃好,我们还要“吃得安全”!而恰恰从此时起,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聪明”的商人们学会了“驾驭”科技——给黄鳝喂避孕药可以催肥、给猪喂“瘦肉精”可以多长瘦肉、用双氧水泡竹笋可以令其又靓又嫩……一切非法、缺德行径,均在科技手段下“精确制导”。另一方面,监督部门的“道行”也今非昔比,各种先进检测手段,令这些非法行径屡屡曝光。这两方面因素叠加,再加上媒体的聚焦和放大效应,遂令“毒食品”、“毒药品”事件空前涌现。乐观地看,这算是“成长的烦恼”,毕竟它折射了中国科技的进步、物质的丰富、文明的发展。
但这绝不能成为某些部门、某些人“麻木不仁”的借口。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乃至生命,更从社会心理上影响着老百姓的安全感,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深层稳定。因此,绝不能等闲视之。
禁“毒”不绝,根子何在?就在于相关环节的“重利轻责”。企业有逐利的本能,当利润足够大时,他很容易把持不住,这是商人本性的弱点。因此,要让企业在“重利”的同时做到“重责”,首先监管者必须做到“重责轻利”。而监管者也并非抽象主体,乃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更要命的是,这些“人”,分属一个个有着独立、而且交叉利益的“部门”或“系统”。当这种“利益”的诱惑足够大时,不同部门可能都要求分一杯羹,通过政出多门、“不作为”、默认甚至纵容等方式,损害监管流程的客观性、严肃性和严密性。
当然,尊重现实,“各部门联动监管”的模式恐怕还要长期存在,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无可作为。目前可以改变的是:切断监管部门的“利源”,让其在监管流程中无利可图,遏制其“分一杯羹”的内在冲动,而通过行政嘉奖来提高积极性;同时,加大问责力度,让不作为、乱作为者得不偿失。一奖一惩,监管部门的动力和压力来源自然与从前迥异。
其次,对于监管流程中的诸多具体细则,还须认真、踏实地践行,并进行预见性而非应付性、短视性的考量。例如,现在提出问题食品召回制,但“召回”之后如何?会不会被企业改头换面之后重新投入市场?如果必须销毁,销毁过程又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监控?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执行情况,又是否受到公开的监控?……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