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养血清脑颗粒”专利(专利号为ZL 93100050.5)受到侵害对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万成”)和北京易安 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易安时代”)提起诉讼,2006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东莞万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 止制造、许诺销售专利号为 ZL93100050.5 发明专利权的行为;易安时代自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专利号为 ZL93100050.5 发明专利权行为; 东莞万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