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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中国物权法草案不保护非法财产
时间:2006年12月26日05:15 我来说两句  

 
财经博客 张军“国有制”的喜宴 艾葳2007年中国股市是属于散户的年代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邹声文、田雨)有关专家表示,中国物权法草案绝不会保护非法财产。

  专家表示,依照中国物权法草案的有关规定,只有合法的财产才会受到法律保护;非法财产不但不受法律保护,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目前,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正在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次审议。

  中共十六大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中国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专家表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百姓私有财产日益增加。切实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既是中国宪法规定和执政党的主张,也是中国百姓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中国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不同物权主体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也体现了现行宪法的精神。

  专家认为,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各种权利主体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游戏规则”,承担相同责任。“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条法则。”

  有关专家强调,对不同物权主体实行平等保护,保护的只能是合法财产。因为“法律保护非法财产的命题是根本不成立的,在语言逻辑上是矛盾的。”

  与此同时,中国物权法草案突出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以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物权法起草工作至今已有13年之久。自2002年12月首次审议以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已对物权法草案先后进行了七次审议,创下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

  在物权立法过程中,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非常重视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先后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征求立法建议,并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责任编辑: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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