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点评 近日,国家发改委颁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委通知”),该《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分析了汽车行业目前的产能现状,并就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具体措施。
发改委认为汽车行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发改委通知》是2006年3月份《国务院通知》的汽车行业深化版本,认为“产能过剩的苗头已经显现,并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相对于《国务院通知》认为汽车行业“产能已经明显过剩”的观点,看法略微转向乐观了一些。
结构性矛盾重于总量过剩。虽然汽车行业产能过剩苗头已经出现,但我们认为,中国作为全球增长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汽车市场,产能保持在一定的过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区别对待将成为重要举措。汽车工业应对产能过剩及推进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扶优汰劣、标本兼治,保持汽车工业平稳发展。政府的任务是推动联合和重组、促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企业的任务是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概括起来有如下四点:保持平稳发展,防止大起大落;区别对待,实行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发挥市场作用;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是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发改委通知》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准入标准基础上,在有关投资管理的规定方面补充了7条。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支持零部件工业加快发展,建立产能信息监测制度,指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完善对国有汽车企业集团的业绩考核内容。
结构调整将有利于现有优势企业集团的发展。政府力求提高产业集中度将有助于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而“区别对待”等调整措施使得大型集团获得优先发展空间,提升现有产能利用率,大型集团也从中受益。
区域性或局部的产业整合或将看到曙光。《发改委通知》强调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我们判断,这种联合重组将更加强调市场原则;同一省份之内,或者强势企业与汽车工业相对落后地区的中小企业之间的重组和联合的可行性更大一些。
维持对汽车行业看好的判断。我们认为汽车,尤其是轿车销量增长将维持较为平稳的快速增长水平(约20%),而产能的增速已经开始下滑,产能利用率将在未来几年内稳步上升。从而推动行业景气上升。长安汽车、上海汽车、一汽夏利、一汽轿车等隶属于大型企业集团且目前产能利用率较高的的上市公司,将从本次产业结构中受益。
作者:来源: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