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签署的战 略合作协议,经协商,2006年12月28日,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 签订了《2006—2010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