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2006年度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34000万元人民币的新一 轮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 管理局直接受让位于厦门东渡港区21#泊位(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 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下的政府划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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