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6日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向公司参股公司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下称:外理公司)增 资65.5万元(其中外理公司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公司转增30.3万元,以现金 方式增资35.2万元,资金从2005年在外理公司分得的红利41.95万元中划转), 增资后,外理公司注册资本为650万元,公司出资额占外理公司注册资本的29% ,成为外理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同意以每股1.0863元的价格,受让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物流公司)原股东大连生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及大连良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物流公司500万股、300万股及 200万股,共计1000万股股权。股份受让款总计金额为1086.2万元。受让后公司 持有物流公司股比达20%,成为物流公司第二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