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及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对资源开发整合提出了五项目标任务:通过整合,要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须趋于合理;要优化矿山企业结构;要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安全生产状况要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要得到明显改善。
通知要求,各省要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整合总体方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3个以上重要矿种和5个以上重点矿区的整合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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