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员工离职,老东家竟登报发布“通缉令”对前员工进行竞业限制。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不寻常的名誉侵权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赖某表示,这种通缉令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造成了对她的伤害。
原告赖某曾是被告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游戏米果科技)的高级员工,于2004年4月5日与游戏米果科技建立了劳动关系。
感到受到羞辱的赖某遂于去年10月26日将游戏米果科技起诉到法院,一起被起诉到法院的还有刊登《严正声明》的《电脑商情报》,以及与米果公司共同署名发表这份《严正声明》的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赖某表示,这份声明将她的照片及与身份证号码全部予以刊登,并且捏造事实,罗织莫须有的理由,大肆诋毁自己的人格,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各家网站竞相转载,在全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电脑商情报》刊登的所谓《严正声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样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法庭上,赖某表示:被告针对她的部分内容并不属实,而这种通缉令的形式本身也造成了对她的伤害,所以诉请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撤销影响,并索赔119000元。
而被告游戏米果科技则表示,赖某等六名员工的离职,使该公司陷入危机,他们采取这种形式刊发《严正声明》,申明的是自己公司的权利,说的也是事实,并不是捏造的,所以不同意赔偿。
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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